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(试行)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63365毕业年级本科学生。
(二)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。
(三)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;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,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。
1.修完培养方案1-6学期的全部课程,无不及格记录。
2.培养方案1-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,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
到3.0及以上(以教务处提供名单为准)。
(四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。
(五)品行表现优良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(六)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日语、俄语四级合格证书。
二、 推荐办法
(一)对符合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的学生,学院采取综合考核排名的方式遴选推荐。
(二)综合考核得分由专业课平均成绩、科研创新成绩、德育测评成绩三部分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
1、专业课平均成绩占权重90%。
专业课平均成绩是指培养方案1-6学期专业基础课、专业主干课、专业发展课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。具体计算办法:
专业课平均成绩=
2、科研创新成绩占权重5%。
科研创新成绩由本科生科研项目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、学科竞赛获奖三部分组成。
科研创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需为辽宁师范大学,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或我院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科生为第二作者。同为我院学生的并列第一作者,每一位并列者按100%÷并列者人数计算成绩,多人共同完成的成果:两人按6:4比例计算成绩,三人按5:3:2比例计算成绩,四人按4:3:2:1比例计算成绩,五人按4:3:1:1:1比例计算成绩。
第一部分:本科生科研项目(占总权重2%)
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、实验室开放项目、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。每人累计最高2分。
(1)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负责人加1分,参与人总计加0.5分;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负责人加0.5分,参与人总计加0.25分;校级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,负责人加0.25分,参与人总计加0.1分。
(2)参与并完成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,每个项目总计加0.1分;参与并完成实验室开放项目,每个项目总计加0.1分。
第二部分: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(占总权重2%)
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,参考《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辽师大校发〔2012〕12号)及《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》(2014年4月修订)认定。每人累计最高2分,由发表学术论文成绩或获得与专利授权成绩两部分构成。
(1)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标准: B类以上(含B类)加2分;C类每篇加1分;D类每篇加0.5分。
(2)专利(与专业相关):获得A类专利,加2分;获得B类专利,加1分;获得C类专利,加0.5分。
第三部分:学科竞赛获奖(占总权重1%)
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,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者,加1分;获得省级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计1分、0.8分、0.6分、0.4分;获得市级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计0.6分、0.4分、0.2分、0.1分;获得校级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计0.2分、0.15、0.1、0.05分;获得院级一等奖者,加0.1分。各级学会、研究会、协会等举办的学科竞赛,降一级加分。
3. 德育测评成绩占权重5%。
依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》中,关于德育成绩的测评办法计算。
三、 推荐程序
(一)公布推免名额及相关政策和规定。
(二)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。
(三)组织综合考核。
(四)根据推免生名额和综合考核排名情况,研究确定推免生遴选推荐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7日。
(五)按照学校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本规定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。
63365
2017年8月
附件:63365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(2017年)
组长:李永化
成员:单良 马闯 王辉 徐惠民 王海壮 郑德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