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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365博士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 综合考核实施办法
发布者:管理员
2016-12-22 15:49:04
       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博士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有关规定,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一、成立博士招生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:
1.博士招生审核小组:韩增林、李雪铭、李永化、孙才志、张威、王相海、张华
2. 综合考核专家组:
人文地理组:韩增林、关伟、王利、雷磊、王辉
自然地理组:李雪铭、李永化、孙才志、张威、曹永强
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组:王相海、谢福鼎、张戈、张华、王耕
二、综合考核办法:
     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,即个人自述和现场问答;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     第一部分为个人自述,以PPT形式陈述10分钟,内容为个人自我介绍、硕士阶段学位论文研究内容、研究成果及努力方向;
    第二部分为专家现场提问,将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、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进行考核,由面试专家给出成绩,每部分满分100分。每部分专家平均分在60分以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       专业基础考核:考核考生对本研究领域相关知识掌握情况;
       专业综合考核:考核考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;
综合能力考核:考核考生推理判断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团结协作能力。
三、  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记录,面试全程录音录像,所有材料均留存。
 
 
63365
2015-12-1